結構大樣
十五、 結構大樣
1、 中間支座高底跨梁無節點大樣做法。因此情況國標中也沒有,故施工中隨意性較大,如果中間支座足夠大時,施工往往采用直錨(此時如果上部無柱,支座負筋為浮筋,根本起不到受力作用,影響結構安全)。應采用雙彎錨(兩跨梁負筋均應伸至柱對邊下彎不小于15d(其上有柱時),其上無柱時應按天面邊柱節點雙彎錨處理)。
2、 用砌體綁大的鋼筋混凝土柱無支承飄板。
3、 飄板線漏畫(因為附加結構,在結構設計者的心目中并沒有此結構構件,而在墻身大樣配筋時又心不在焉,有時根本就不知道墻身大樣的具體位置)(套建筑圖、核對該處墻身大樣即可發現)。
4、 超過50mm的鋼筋砼飄線未配筋(設計者認為飄出尺寸小可不配筋)(注意附著在鋼筋砼構件上的小飄線飄出長度是否過長而無筋即可發現,如果是附著在磚墻上飄出長度≤50mm的小飄線可采用砌虎斗磚來處理,不必另做鋼筋砼構件)。
5、 墻身大樣處梁高與大樣不符,梁太高則超過建筑限值,梁太矮則掛不住外挑結構(因結構設計者未檢查結構平面梁高與大樣圖是否一致,結構設計者只是在建筑大樣的基礎上隨意加一些鋼筋而已)(對比結構平面梁高與大樣高度尺寸即可發現)。
6、 墻身大樣處另加過梁太小(因結構設計者未注意跨度大,而建筑示意的梁高很小,而通常做法是結構設計者只是在建筑大樣的基礎上隨意加一些鋼筋而已)(每看到墻身大樣另加過梁時查一下其跨度即可發現)。
7、 凹入陽臺的空調位與陽臺結構矛盾(因建筑未考慮其被陽臺結構分割而按墻身挑板處理致使與陽臺結構矛盾。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空調承板豎向位置低于陽臺面半個空調室外機左右(空調室外機位與陽臺邊梁位重合)致使陽臺邊梁被空調室外機截斷,二是:空調百葉被陽臺結構打斷不能通設,三是空調板無結構吊掛。)(注意該處結構不為空,有陽臺結構,空調室外機應置于陽臺結構上即可發現)。
8、 在飄窗位的樓面結構變化處及天面層結構處,因結構發生變化,又與飄窗頂不吻合,造成飄窗在頂部無法安裝。
9、 非樓面結構挑出(如陽臺)的飄板、飄線平面標高標注與大樣矛盾,特別是在雙飄或多飄時平面標高標注更不知是指哪塊飄板。因有墻身大樣此處標高最好不標注,以免與墻身大樣沖突。
10、 建筑大樣與結構大樣不符(因建筑修改而結構未改造成)(對比建筑結構大樣即可發現)
11、 因建筑大樣缺失造成結構大樣缺失。
12、 建筑外邊無墻及門窗處結構邊梁高度小于建筑立面此處高度要求而采用梁下掛板而此跨梁有一部分有墻及門窗,因掛板厚度小于填充墻厚致使室內掛板處凹入影響室內美觀,顧此失彼。